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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垃圾须依法回收 浙江拟立法从源头堵住地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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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7 10:5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上午提请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浙江省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条例(草案)》,对生活垃圾处理和综合利用,做了具体化的规定。
  《条例(草案)》规定,将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并鼓励使用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所产生的工业油脂、生物柴油、肥料、沼气等产品。
  而宾馆、饭店、餐馆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食堂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则应按规定单独收集、存放。建立餐厨垃圾处置管理制度,禁止将其交给未经许可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处理。
  待《条例》出台之后,没有许可就上门受餐厨垃圾是违法的,而把垃圾交由这些人处理的餐馆老板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地沟油是近年来社会上的一个热点话题,如何遏制不法分子利用餐厨垃圾提炼地沟油,也是近来各级政府部门在着手解决的问题。
  昨天上午,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其中,提交审议的《浙江省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条例(草案)》就对餐厨垃圾的处理问题做了规定。
  昨天在会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胡虎林对该条例草案的修改做了说明,他坦言,地沟油问题是当前全社会面临的难题,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
  “作为生活垃圾一部分的餐厨垃圾被不法分子用于提炼地沟油,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胡虎林说。所以建议对生活垃圾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增加了一些具体化的规定。
  如草案第二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分级管理、专业收运、定点处理、再生利用的原则,制定和完善餐厨垃圾管理制度,逐步开展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
  宾馆、饭店、餐馆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建立餐厨垃圾处置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
  禁止将餐厨垃圾交由未经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依法许可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处理。
  违反该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依法许可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介绍,该条例草案此前曾印发各地各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并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省人大也曾派人先后到湖州、长兴、磐安、永康、兰溪等地进行立法调研,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作了相应的修改。
新闻补充:
【杭州研究垃圾收费方案 探索“分得好少付费”机制】
近日,杭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2011年杭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到2011年末,生活垃圾分类质量达标的小区占已分类小区的70%以上;各城区创建2个以上垃圾分类示范小区。《通知》还指出要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结合杭州实际,探索“分得好,少付费”的垃圾收费机制,研究制定促进垃圾减量、鼓励垃圾分类的收费方案。
发表于 2011-9-27 21: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都是害了百姓,食品问题
发表于 2011-9-27 21:28:0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美女也得吃这个啦!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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