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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不掩门”处有野猴出没,并且有野猴摘柿子,以6个柿子换一根火腿肠的趣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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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1 07:2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听“叮铛‘讲他们不久前经过“不掩门‘处见野猴出没。并且听说:有人用一根火腿肠和野猴换6个柿子。
在红螺三险“必歇石‘处,以前常见野猴出没。有人讲“原来是上方山风景区放养的,现在在那里,因为人际罕至,就在那里了。希望亲眼见到:野猴摘柿子,以6个柿子换一根火腿肠的趣闻,进行报道,大家爱护野生动物!
发表于 2012-2-11 23:03: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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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2 14:4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刑法的规定,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一种犯罪行为,将要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要被判一定数额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如多次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数量较大的,就可能要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被判一定数额的罚金。要是有特别严重的情节,比如猎捕、杀害的野生动物特别珍贵或者几乎灭绝,或者有的猎捕、杀害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数量特别多,或者采取了特别恶劣甚至是灭绝性的猎捕方法进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那就可能要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同时要被判处一定数额的罚金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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