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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旅游责任险出炉 漂流攀岩也能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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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 21: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漂流、攀岩、蹦极等高风险旅游项目虽然得到旅友的热捧,但由于出险率高,以往保险公司对此不敢染指,7月26日推出的2006版旅行社责任险将使这一尴尬的状况得到改观。

  昨日(27日),记者在第一家试点推出新版旅游责任保险的人保财险沈阳分公司了解到,总公司已经将新版旅游责任险内容及条款下发到沈阳。该公司责任险部门经理介绍,新版旅游责任险分为主险和附加险两个部分,主险分基本险和两个次险,附加险则有4种,国家旅游总局要求,旅行社在为消费者投保时必须强制投保基本险,然后咨询顾客意见选择投保附加险。

  据了解,基本险大致相当于旧版的旅游责任险,是规定旅行社必须承保的强制保险,但只为旅行社过错导致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埋单”。旅游者为了保障在旅游中可能出现的非旅行社过错意外事故,还需要购买旅游意外险。

  新版旅游责任险主险除了传统责任险承保内容,还首次把以往不在责任范围内的因交通事故、自然灾害、食物中毒三类非旅行社过错责任造成的游客身故、残疾和医疗费用损失以及紧急救援保险纳入了主险。此外,通常攀岩、漂流等责保之外的高风险旅游项目也被列入了附加险。

  此外,旧旅游责任险国内游的最大赔偿额度为6万元,国外游最大赔偿额度仅有15万元,而新旅游责任险把国内、国外旅游的最大赔偿额度均提高为30万元。

  不过这位经理同时告诉记者,总公司的条款刚发到沈阳,因此新版旅游责任险什么时候开始卖,卖多少钱现在还没有定下来。

来源:新华网 作者:新华网
发表于 2012-2-3 00:36:0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保险公司对条例的免责条款往往解释不清,在保险之前,他们往往说都可以保的,万一出了事情,他们又拒绝赔付(反正以前都是口头承诺)
发表于 2012-2-3 03: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天动 @ 2006年8月7号 , 09:58 AM)
现在的保险公司对条例的免责条款往往解释不清,在保险之前,他们往往说都可以保的,万一出了事情,他们又拒绝赔付(反正以前都是口头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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拭目以待,关注
发表于 2012-2-3 05:48: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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